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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下的未成年人保护那些事儿 —南京市未成年人政策法规宣传推广讲座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0-09

民法典下的未成年人保护那些事儿

—南京市未成年人政策法规宣传推广讲座

 

 

9月24日,由南京市民政局主办,益童基金会承办的“2020年南京市未成年人政策法规宣传推广讲座”在玄武区天山路2号顺利开展。为提升社会组织及志愿者未保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针对上述这些常见的未保法律法规问题,为更多的人进行普法知识,本次培训,机构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现任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夏如斌律师进行主讲。来自于玄武区各个社会组织负责人及未保志愿者共计40余人参与到此次培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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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出生的胎儿能享受什么权利?——享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

8岁的孩子给手游充值10万元,这钱能要回来吗?——答案是肯定的

15岁的大龄孤儿无依无靠,法律允许收养吗?——可以收养

男性收养女孩,需要双方年龄相差40岁,那女性收养男孩又该怎么办?

——无论男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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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来源于各种信息渠道,且都发生在我们身边,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这些事儿,也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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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律师从民法典强制报告制度及民法典保护未成年人的案例两个方面入手,讲解了民法典在未保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考虑到法律知识的深奥,夏律师不仅讲述了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大量案件案例,又举例政策法规使之相结合,深入浅出地灌输未保法律的知识。使得在场的听众最直观的学习到知识。

《民法典强制报告制度》中的亮点:

1. 未成年人在遇到侵害时应向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2. 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有居(村)委会、校外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及校车服务提供者等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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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未保法规培训时长2小时,内容系统丰富,趣味性辩思性的解读有利于广大未保社工和志愿者加深记忆,对于《民法典》的未保宣传贯彻落实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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