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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CONSULTATION梁海峰主任律师合伙人
联系电话:13905154765
执业证号:13201199510109878
擅长领域:民商事案件
社会职务:农工民主党南京市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梁海峰律师简介
梁海峰,男,汉族,江苏涟水人,一级(正高)律师,兼职教授 ,1970年11月9日生,1998年5月26日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
学习经历:
2006.5--2009.09 中国政法大学 博士班学习
2000.12~2003.12 南京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
1991.09~1994.07 复旦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1986.09 ~1989.07 江苏警官学院 学生
工作履历:
1998.02~至今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主任
1995.03~1998.01 南京天听律师事务所 律师
(原南京第二律师事务所)
1989.07--1995.03 中石化南化集团公司公安处
党派任职:
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中国农工民主党江苏省监督委员会委员
中国农工民主党江苏省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农工民主党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中国农工民主党南京市委员会法律义助中心主任
中国农工民主党南京市委员会综合总支部主任委员
社会兼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世德法律研究院 院长 兼职教授
江苏警官学院兼职教授
江苏省文化厅法律顾问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律顾问
江苏省政府台商服务工作法律顾问
江苏省国家地理测绘局法律顾问
江苏省气象局法律顾问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顾问
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律顾问
江苏省民政厅法律顾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法律顾问
江苏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江苏省海外交流协会常务理事
江苏省生产力学会常务理事
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研究中心理事
南京市政协委员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华仲裁协会仲裁员
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法律专家
政协南京市立法协商咨询小组成员
南京市政风行风监督员/南京市公安局作风行风建设监督员/规划局行风监督员
个人所获荣誉:
律师行业:
2010年3月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优秀律师。
2007年6月被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人民日报市场报等单位授予“中国民营企业最受欢迎十佳律师”;
2006年1月被《中国建设报》及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共同评选为“首届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
2005年4月18日被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司法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新华日报社、江苏广播电视总台、江苏省律师协会、扬子晚报社、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共同评为首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2004年4月19日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优秀律师”;
2003年获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奖”;
2002年度被江苏省律师协会授予“江苏知名律师”称号;
2001年被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授予“省直优秀律师”称号;
2000年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1998—1999年度省直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1999年度因成绩突出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省直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
社会方面:
2011年6月被中共南京市委统战部评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06年10月被中共南京市委统战部及民主党派等评为南京市统一战线“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个人”;
2005年4月被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志愿者协会、南京市志愿者行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南京市优秀志愿者”;
农工民主党方面:
2010年8月被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员会评为江苏省优秀党员;
2003年度评为农工民主党南京市先进个人及南京市经济建设先进个人(南京市政协及各民主党派);
2003年度被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员会评为“先进个人”;
发表文章:
2015年8月出版专著 《普法 法 法治》 燕山大学出版社
2009年11月其《加强城市绿化立法,改善城市环境,缓解人地矛盾》一文入选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华全国律协环保与资源法委员会、2009年上海年会论文集;
2009年8月其《再学“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律师在扩内需促和谐中的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贡献》及《关于处理典当纠纷案件的几点意见》二篇文章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评为优秀论文,并被收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使命、责任、发展》一书;
2008年11月其《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空间权属性》一文被收入中国法制出版社《建筑房地产律师实务》一书;
2006年7月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中司法权与土地行政管理权冲突及协调》一文被收入法律出版社《房地产建筑律师实务》一书;
2006年7月其《论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及《执行董事对外签订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规则》二篇文章被收入法律出版社《公司法律师实务》一书;
2005年7月其《试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空间性》一文在第七届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评比中作为江苏唯一入围作品获得优秀奖。该论文同时被收入南京大学第七届费彝民法学论坛研讨会论文集;
2004年5月其《公司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对外担保法律问题探讨》入选2003年度江苏律师论文集;
2003年9月其《停车场丢车责任探析》一文入选首届华东律师论坛江苏律师论文集;
2002年其《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对金融机构抵押权的影响》发表于2002年第11期江苏省社科类优秀期刊《现代金融》;
2002年9月其代表江苏律师参加在杭州举行的华东地区第十九次律师实务经验交流会。其《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及其在我国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意义》一文指出了我国现行立法中的空白,为协调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城市高层建筑产权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好的建议,得到了同行的赞同;
2002年其《从董事会与股东会权力冲突看<公司法>的缺陷》入选江苏律师业务研究会《论文集》;
2002年其《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及风险防火墙设置》入选2002年第8期全国中文经济类核心期刊《现代经济探讨》;
2002年其《WTO争端解决机制管辖权探讨》入选2002年第5期江苏省社科类优秀期刊《现代金融》;
2001年9月其代表江苏律师参加在福建举行的华东地区第十八次律师实务经济交流会。其《论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特点及注意事项分析》一文由于对担保法中的最高额保证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得到参加会议法学家、律师同行的一致好评,同时入选2002年第2期江苏省社科类优秀期刊《现代金融》;
2000年其《论票据“代书”行为的法律后果》发表于2000年第7期江苏省社科类优秀期刊《现代金融》;
2000年其《混合担保贷款发放应注意的问题》发表于2000年第3期江苏省社科类优秀期刊《现代金融》;
1999年其《浅谈我国判例制度的建构》发表于1999年度专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学海》;
1998年其《对承包租赁经营可能存在刑事犯罪问题的法律思考》发表于1998年第二期增刊《法学天地》;
其 他:
2010年3月梁海峰带领的建筑房地产团队被“建筑时报”及江、浙、沪三省律协评为“长三角地区工程法律服务突出贡献律师(团队)”;
2007年1月其撰写的《徐英红诉江苏冠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词》在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中荣获优秀奖;
2000年10月其撰写的《北京泰德生态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代理词》在江苏省司法厅组织的优秀文书评选中荣获“优秀代理词”。
梁海峰律师一直关心社会经济发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业余时间,均积极开展社会调查研究,通过农工民主党组织参政议政,连续几年都针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勇于提出可行性建议。其2002年度提出的《加强小区综合执法 创造优良文明居住环境》建议,受到了一致的好评,获得优秀建议奖;2004年提出了《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建设“信用南京”》的议案;2005年又提出了《关于加强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和管理工作的建议》及《我市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分析与对策》二篇建议,作为农工南京市委会调研和提案的主要素材得到采用。2006年针对南京民国历史档案丰富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整理及妥善保管的现状,提出《关于整理、利用民国法律档案的提案》。2008年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委员会委员后梁海峰律师更热心于参政议政。当年便提出了《提高全民素质 加快城市道路运行能力》、《加大对南京仲裁委员会财政投入 改善南京投资环境》等提案。2009年其所提五个提案中的三个《建立判例指导制度,维护法院公平公正的形象,减少申诉上诉事件》、《在公交车站台设电子显示屏,显示公交车到达时间》、《推进城市立体绿化,改善城市环境、缓解人地矛盾》又被政协立案。2010年,梁海峰从经济、法律、环保、交通、就业等方面一口气提出了20个提案,其中11个被政协立案。其中《关于调整及增加司法中介机构数量的建议》、《组织律师进村进社区,为缓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南京服务》等提案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11年14个提案中,有10个被立案,《推进司法公开、树立司法为民形象》、《让建筑档案“活”起来,加强预防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等受到了有关部门及媒体的重视。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梁海峰律师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及党派开展的各项咨询、扶贫等活动,经常捐款捐物,对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如梁勇抢劫杀人案等)认真办理;并于2003年10月加入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列,成为一名注册中国志愿者;主动参加南京市妇联“春蕾计划”,资助溧水县二名失学儿童。2006年3月15日参加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在南京市鼓楼广场举办的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通过梁海峰律师模范带头作用,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有十几名优秀律师先后加入农工民主党。
“送法进社区”也是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及梁海峰律师的重点工作。事务所与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五条巷及渊声巷社区结为常年固定联系点,定期到社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街道办事处及区委、区政府好评。2011年5月梁海峰律师带领农工综合总支部法律支部律师在玄武区后宰门街道开展“第四届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梁海峰律师及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涉港澳台法律事务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多次较好地维护了港澳台客户在大陆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及政府机关的一致好评。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特聘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为华侨特约服务单位,同时,梁海峰律师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司法厅行政网指派为“涉台律师”。2005年10月参加南京市侨办及侨联在南京市鼓楼公园举办的大型侨眷侨属权益保护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维世德法律研究院是在梁海峰的大力推动下,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充分利用律师事务所的实践平台及高校优秀师资,致力于法律实践研究,培养法律人才。
红十字法援基金是梁海峰个人出资设立的,主要用于资助无力无钱维权的困难群众(老弱病残、妇女及儿童等),全力配合事务所的各种维护困难群体活动,拾遗补缺,实现维权全覆盖。
“两岸一家亲”是梁海峰律师近年来主要推动的工作项目,为台商服务,促进沟通与了解,为实现祖国统一尽一份绵薄之力。事务所积极参加与台商有关的活动,成功培养了一名台籍律师。省市台办领导及台商均给以事务所好评。
在梁海峰律师的领导下,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从98年成立时4名律师、20万元、100平方米办公场所发展到现有100多名律师、注册资金1000万元,南京总所办公场所1400余平方米。1998年成功改制为全国第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在梁海峰律师的领导及倡导下一贯坚持为大众服务,经常免费为下岗职工及其它弱势群体提出法律帮助,注重社会效益,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映。律师事务所获2003年度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奖;2004年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2004年12月26日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3·15荣誉奖章(集体)”;2005年被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评为“先进集体”;2005年8月被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鼓楼区人民政府授予“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荣誉称号;2006年被共青团江苏省级机关工委授予“青年文明号”;2007年被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等单位授予“中国民营企业最受欢迎律师事务所”;2008年被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授予“民主法治单位”称号;2009年12月被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评为江苏省“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律师事务所在扬州、南通、深圳、盐城、苏州、上海、徐州、昆山及无锡设有九个分所,在当地也有不错的反响。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www.wisdom.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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