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83276500

律师团队

张可强律师合伙人

联系电话:

执业证号:

擅长领域:

社会职务:

 

张可强,执业律师,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其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与南京大学,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会委员、通睿卓安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执业于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前,曾担任报社政法部执笔记者,时常撰文评析解读社会热点问题。

自执业以来,张可强律师为南京地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其对建筑工程、房地产等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进行了大量实务理论研究,并在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地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张可强律师曾为多家公司拟定合同范本,现南京地区房地产交易环节通行适用的合同文本大多源于上述范本。同时,应多家房地产经纪公司邀请,其撰写了《二手房交易实务操作法律讲堂》一书,此书被多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内定为员工实务技能培训手册。因常年混迹于房地产法律领域,张可强律师对房屋交易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预见能力与应对能力,尤擅处理以下疑难案件:1、涉公租房之买卖纠纷、租赁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2、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3、商品房买卖纠纷;4、涉贷款抵押房屋之离婚纠纷、继承纠纷;5、涉产权难以界定房屋之离婚纠纷、继承纠纷。张可强律师不仅善于处理上述疑难纠纷,且尤擅起草、拟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合同文本。

“律师的生命在于不断实践与不辍探究”,在这种理念的支撑下,张可强律师不仅积极投身于诉讼与非诉讼业务的一线前沿,还专注探究于浩瀚的民商法法学理论之中。长期不断的一线实践为其拓展了崭新的办案视野,长期不辍的理论探究使其具备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在其代理的多起案件中,张可强律师不断运用自己探究总结的办案技能与愈来愈广的人脉资源,打造了多个“现有法律框架下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成功范例。  

张可强律师始终尊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行事理念,始终秉承“法律至上,当事人至大”的办案理念,竭诚服务于每一当事人,热诚探究于每一案件。“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张可强律师以其严谨的工作作风与较高的法律素养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高度信任和良好口碑。张可强律师深信:会有愈来愈多的当事人受益于其所提供的优质服务,因为其不仅具有法律人的专业技能,更具有良知者的热诚仁义。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